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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 | 初创与死亡:从深圳水果营行控股有限公司所想到的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4日 游览次数:157
深圳水果营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果营行”)在2014年创立于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注册资本10亿元,是水果O2O电子商务企业。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该公司从一家门店疯狂扩张到20多个城市300多家门店,并且宣称3年达到10000家门店,要做生鲜界的“阿里巴巴”。 然而,创富“神话”却在转瞬间轰然崩塌,引起全国多地顾客抢购和员工维权。光鲜亮丽的外表下满目疮痍:拖欠5000多名员工的工资社保、欠货款、欠房租、欠水电费、欠工程款……
如今,水果营行的CEO等几名高层已被警方刑拘,幕后老板谢国辉不知去向,公司已全面停业,并深度波及到杭州,目前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公安分局已经对水果营行实际控制的杭州爱易德果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某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江干市场监管部门、劳动仲裁部门等也已经介入调查。
本律师系卢某的辩护人,现结合办案中所了解到的情况和大家交流以下几个想法:
水果营行成立之初就进入大步伐扩张阶段,号称选择了一条截然不同的从线下到线上“逆向发展”之路、拥有“2015年度创新产品”的光环,水果营行吸引了不少投资者,并以“充一送一”“充一送二”等大幅度优惠吸引众多消费者成为会员,但其内部管理极其混乱,管理制度完全成为摆设,公司高层的经营思维触目惊心,总公司与各地公司之间完全人格混同,各地公司的资金、人事、业务均被混淆,使得其发展模式在不经意中涉嫌触碰了集资诈骗等禁止性经营行为,最终导致整个公司迅速陷入死亡。
公司中高层没有预见到高速扩张所可能带来的风险,更没有预见到一旦当各种风险由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的时候,自己究竟是否有足够的实力来抵御风险,根本没有评估自己经营行为在法律上的合法性与可行性,总以为法律规定可以为自己的经营行为让道。作为公司的高层,理应和法律专业人士理性分析各项经营行为所可能导致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但其经营管理模式所缺乏的就是法律思维,所以水果营行高层领导涉嫌传销、集资诈骗等多种罪名于一身也就不足为奇了,严厉的刑事责任最终让这帮创业者的追富梦变成了无法承受的噩梦。
卢某担任杭州爱易德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在工商登记层面拥有了若干股份,2015年8月份卢某和水果营行签订了一份《免责协议》,约定爱易德公司实际由水果营行出资、卢某只担任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所有的民事等法律责任均由水果营行承担。从爱易德公司成立到公安立案,卢某均未参与爱易德公司的经营活动,随着水果营行总部危机的大爆发,爱易德公司大约有300多万元的工资未能支付,巨额工资未能支付直接导致江干公安分局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卢某刑事立案侦查并拘留。卢某总认为这份《免责协议》可以证明公安的立案是错误的,但内部协议对外有法律约束力吗?
水果营行事件尚在处理中,其中的经营管理问题、企业法律风险防控问题、企业高层职务犯罪的预防问题、公司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责任问题、预付卡发售等众多问题都值得各位创业者反思和吸取教训。